(原标题:实控人为防爆仓违规占资 安通控股收警示函)
安通控股5月16日晚披露称,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存在两方面违法问题,包括为实控人提供资金及担保。
两行为均未履行法定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安通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要求公司在5月31日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为防爆仓
实控人违规占资
日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华普天健)对安通控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财报显示,2018年安通控股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郭东泽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累计达24.76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归还的本金及利息11.31亿元。报告期后,郭东泽及关联方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合计本金及利息4.05亿元。直至2019年4月30日,占用方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
据悉,郭东泽本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为了避免由于股票质押爆仓而导致公司实控权变更,至2018年末控股股东郭东泽及关联方郭东圣股权质押比例分别为91.48%、89.08%。
此外,郭东泽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安通控股名义与安某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其个人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涉及金额2亿元。
因上述两问题,华普天健对安通控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后,5月9日,安通控股收到了上交所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共提出了11项问题。
其中,就实控人占用24.76亿元资金问题,上交所要求安通控股列表披露报告期及期后公司借出的每一笔金额、借出时间、归还时间、对方名称、利息及利率等,同时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对比,说明利息计算是否合理,同时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原因。
就郭东泽以安通控股名义违规签署《保证合同》为其个人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问题,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的产生原因及具体情况,并补充披露目前案件的进展情况。
持股遭多轮冻结
郭东泽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情形的同时,其持有安通控股股份也全部遭到冻结。
5月16日,安通控股公告,郭东泽等与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及标的金额为1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法院轮候冻结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冻结期限3年。
此前的5月10日,郭东泽因与安某涉及标的金额为2亿元的贷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被法院轮候冻结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冻结期限3年。此前,5月9日郭东泽及郭东圣所持股份还新增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安通控股表示,目前正在核实郭东泽及郭东圣所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原因。由于二人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预计目前对公司的控制权暂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
郭东泽归还了上市公司资金,但其资金链紧张的问题可能仍未得到解决。2019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目由16.57亿增加至21.65亿,安通控股将这5.08亿其他应收款的增长归集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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