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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吊销保荐牌照 四大国际顶级投行香港遭重罚

来源:证券时报 2019-03-15 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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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香港证监会对几家国际投行进行公开谴责,并开出了合计近8亿港元的巨额罚单,事件缘由祸起中国森林、天合化工等联席保荐中存在缺失。

据了解,瑞银、渣打都是中国森林的联席保荐人,瑞银、摩根士丹利和美林则联席保荐了天合化工。

其中,瑞银受到的处罚最重。UBS AG(瑞士联合银行集团)及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TD(瑞银证券)被处以罚款3.75亿港元,并被吊销机构融资咨询牌照和保荐牌照一年。

摩根士丹利亚洲也被谴责并处罚款2.24亿港元;渣打证券香港受谴责及罚款5970万港元;美林远东(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也被谴责并罚款1.28亿港元。

瑞银被罚3.75亿港元,吊销保荐牌照

据了解,瑞银被罚是因为作为保荐人,在中国森林、天合化工等三家公司上市时尽职调查存在重大缺失。香港证监会对瑞银进行公开谴责并处罚:罚款3.75亿港元,并吊销机构融资咨询牌照和保荐牌照一年。

中国森林曾在2009年招股书中称,主要业务为森林管理及可持续发展,以及采伐及销售原木,并在中国内地云南省及四川省拥有约171780公顷的森林。2017年停牌6个月之后,在香港交易所退市摘牌。

香港证监会认为,UBS没有妥善审查和核实中国森林业务的重大方面,即其林业资产、伐木活动、受保范围和客户;UBS允许天合控制尽职审查程序,没有采取适当步骤处理客户访谈中出现的预警迹象。此外,上述的违规行为和不足之处与对天合在往绩纪录期内的主要客户(包括其最大客户)进行的尽职审查有关。

香港证监会提到,保荐人对上市过程有颇大程度的控制。若保荐人进行的尽职审查工作未能符合标准而导致不适合上市的公司仍然获得上市地位及最终倒闭,或会令公众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并打击他们对香港金融市场的信心。因此,必须就保荐人的缺失处以具有阻吓作用的罚则。

具体调查显示,UBS成为中国森林上市申请的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但并没有对中国森林集团的森林进行任何实地考察,也没有核实披露中的森林是否存在。

同时,UBS没有核实中国森林集团的林权,虽然UBS声称已审视有关证书的正本,但没有识别出多个看似不寻常及理应作进一步查询的情况。并无证据证明UBS已核实有关的确认书是否由相关林业局签发,以及当中所记录的资料是否准确。

最后,UBS对中国森林集团森林资产的受保范围所作的尽职审查不足。中国森林集团的森林资产是其业务运作的关键所在,为这些资产投购充足的保险至为重要。UBS依赖中国森林提供的保险文件作为已投购有关保险的证据,而没有独立核实保险文件的真实性。此外,对中国森林客户的尽职审查不足,仅与有关客户进行了电话访谈。

摩根士丹利被罚2.24亿港元

除了因保荐中国森林之外,瑞银被罚还涉及天合化工,而同样作为天合化工的联席保荐人摩根士丹利也被谴责和罚款2.24亿港元,美林远东(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同样被谴责并罚款1.28亿港元。

其中,天合介入尽职审查访谈,保荐人与10名天合客户进行了访谈:其中6名以电话方式或在天合位于中国内地的锦州办事处以面对面方式接受访谈,而其余客户则在他们的处所接受访谈。

保荐人没有就安排有关访谈或确认访谈的模式及地点,直接与有关客户联络。相反,采取主导的是天合化工,由天合化工通知UBS哪些客户未能出席面对面访谈,以及哪些客户拒绝在其营业处所进行访谈。

此外,保荐人也没有处理访谈中出现的预警迹象。保荐人最初曾要求与天合的最大客户在其办事处进行访谈,天合却指由于中国内地当时正进行反贪腐行动,作为大型国有企业一般会拒绝任何第三方到访其处所的要求,而保荐机构最终接纳了这个解释。

同时还存在访谈问题模糊不清等情况。根据销售文件,天合透过其附属公司锦州惠发天合化学有限公司(锦州惠发天合)与其客户进行业务。

在客户访谈中,保荐人向受访者询问了关于其公司与“天合集团”(而非锦州惠发天合)之间的业务往来问题。虽然有关受访者亦被问及“贵公司主要与天合集团的哪个成员公司及业务部门联系”,但在接受访谈的十名客户当中,只有3名确认他们与锦州惠发天合曾有联系。然而,保荐人并没有向其余客户跟进他们是与“天合集团”中哪个成员公司有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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