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追责造谣者!“新任证监会主席记者招待会”谣言者被通报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9-02-02 14:20: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动作超快!在“新任证监会主席记者招待会”的谣言被证伪的第3天,证监会明确将追究编造、传播者的责任。从表述口吻来看,这一次,证监会将严惩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平台和个人。

今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近日,少数不法人员利用自媒体肆意发布针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和改革举措的虚假信息,经有关媒体网站转发后迅速传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证监会组织稽查力量,即刻开展全方位线索排查、溯源分析和调查布控等工作,现已初步查明,陈某、林某、王某等人及相关媒体平台涉嫌编造传播“新任证监会主席记者招待会”等虚假信息,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下一步,证监会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从2016年起,证监会已对13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罚没金额超过270万元,9名自然人牵扯其中,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采取治安处罚措施。

编造“新任证监会主席记者招待会”谣言被追责

事情要从3天前说起。

1月29日早间,有部分自媒体平台发布了引述彭 博的假新闻,文章内容显示“新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2018年大批量的上市公司爆雷与不市场化的监管制度有很大关系,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机制,完善退市制度,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公司无处藏身,并鼓励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长线投资股票市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文章一出引发市场哗然,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在此过程中转发推广,助推了投资者的恐慌情绪。

证监会快速反应,在上午谣言传播后,中午12:10分,便通过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的形式辟谣,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消息。易会满主席近日并未召开任何记者招待会,上述消息纯属谣言。证监会正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毫不动摇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希望媒体朋友准确客观报道,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健康的资本市场舆论环境。”在辟谣后,沪指则逐步企稳。

单纯的辟谣并没有结束,就在刚刚,证监会定性此起造谣事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因尚未立案,新闻通稿中将事件描述为“少数不法人员利用自媒体肆意发布针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和改革举措的虚假信息,经有关媒体网站转发后迅速传播”,目前证监会组织稽查力量,即刻开展全方位线索排查、溯源分析和调查布控等工作,现已初步查明,陈某、林某、王某等人及相关媒体平台涉嫌编造传播“新任证监会主席记者招待会”等虚假信息,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下一步,证监会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已有13起造谣案件领罚单 最高罚没20万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是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打击重点。近年来,证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查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2016年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17起,依法做出行政处罚13起,对同花顺(300033)网络、曾改雄、曹磊等人进行了严肃查处;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采取治安处罚措施。

可以看出,上述案件中,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多是通过“责令改正,20万元罚款”进行处理,最高罚没款则超过40万。《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明确,对“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对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行为严密盯防、快速反应、严肃查处,全力维护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传播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应坚守新闻真实原则,勿要刊载、传播缺乏事实依据的传言消息。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坚持不信谣、不传谣,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花顺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