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金所公告:证监会正式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为合格中央对手方(QCCP)。
期货市场中央对手方(CCP)是指期货交易达成后介入期货交易双方,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以净额方式结算,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的法人。2012年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从总体架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结算、违约管理、一般业务和运行风险管理、准入、效率和透明度等方面对中央对手方提出了更高要求。符合PFMI相关要求,并获得所在司法辖区监管机构认可的中央对手方即为合格中央对手方。
中金所表示,中金所作为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向市场提供安全、高效、完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清算服务,承担中央对手方职责。近年来,在证监会的领导下,中金所积极对标PFMI等国际最新最严标准,大力推进合格中央对手方建设,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优化分级结算制度及违约瀑布序列,形成了规范、完整的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此次证监会正式认定中金所为合格中央对手方,对于提升交易所国际影响力,完善交易制度,助推境内外中长期资金入市具有重要的意义。下一步,中金所将按照PFMI的各项要求,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履行合格中央对手方职责,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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