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证监会正式批复中金所为合格中央对手方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01-24 18:25: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月24日,中金所公告:证监会正式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为合格中央对手方(QCCP)。

期货市场中央对手方(CCP)是指期货交易达成后介入期货交易双方,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以净额方式结算,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的法人。2012年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从总体架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结算、违约管理、一般业务和运行风险管理、准入、效率和透明度等方面对中央对手方提出了更高要求。符合PFMI相关要求,并获得所在司法辖区监管机构认可的中央对手方即为合格中央对手方。

中金所表示,中金所作为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向市场提供安全、高效、完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清算服务,承担中央对手方职责。近年来,在证监会的领导下,中金所积极对标PFMI等国际最新最严标准,大力推进合格中央对手方建设,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优化分级结算制度及违约瀑布序列,形成了规范、完整的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此次证监会正式认定中金所为合格中央对手方,对于提升交易所国际影响力,完善交易制度,助推境内外中长期资金入市具有重要的意义。下一步,中金所将按照PFMI的各项要求,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履行合格中央对手方职责,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大局。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