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前董事长债务担责 南风股份涉诉超亿元)
1月15日晚间,南风股份再度发布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加上此前公司公告的原董事长、总经理杨子善与陈琼、陈炳谦民间借贷纠纷案,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七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均是需对杨子善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记者统计,七起诉讼共涉及金额1.08亿元。
《证券日报》记者就判决结果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向南风股份发去采访提纲并致电公司,南风股份工作人员表示,“因年终公司事务繁忙,董秘无法回复。”
七起诉讼
涉及金额已逾亿元
自2018年5月3日获悉杨子善失联后至今,南风股份一直“深受其害”。
据南风股份2018年11月3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涉及杨子善的债务中,冒用公司名义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债务本金金额约3.8亿元(未经核实)。而受此影响,公司共有16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约5329.32万元;共9处不动产被查封,4个子公司股权被查封;同时,公司共收到15宗案件的诉讼、仲裁材料。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的15宗案件诉讼中,已有七起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其分别为在2018年11月9日公告的公司、杨子善与陈琼、陈炳谦民间借贷纠纷案、2019年1月8日公告的杨子善、麦丽筠、李柏佳、南风股份、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与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追偿权纠纷案、2019年1月12日公告的公司、麦丽筠与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海润”)担保合同纠纷案以及最新公告的公司、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杨子善、麦丽筠与佛山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
相关公告显示,南风股份在上述判决中均需对杨子善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七起诉讼共涉及金额1.08亿元。而这很可能将会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带来重大影响。根据公司2018年三季报披露的业绩情况,公司前三季度仅实现净利润1313.92万元,而公司目前需负担的债务是前三季度净利润的8倍多,且还有8起诉讼尚未公布结果。
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该公司公告的部分诉讼和仲裁结果,基本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判定公司需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另一种情形是判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现两种结果的原因应该是对于认定公司的担保是否有效,对不同案件,不同裁判机构有不同的认定。而在认定公司担保有效的情形下,公司承担的义务更大,对公司而言,面对的债务压力也将更大。”
股权转让夭折
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除了受债务影响面临的压力,南风股份转让股权一事也最终夭折,甚至交易双方将对簿公堂。
2019年1月8日,南风股份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广东南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风投资”)因与新疆吉瑞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瑞祥能源”)、新疆吉瑞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瑞祥科技”)、新疆丝路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联众”)、吉祥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件始于2018年5月30日公司发布的一则公告。公告显示,南风投资拟将其持有的新疆丝路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丝路”)25%股权转吉瑞祥能源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价格为8000万元。
对于此次交易,南风股份曾在公告中表示有利于公司资产结构调整和优化。而调整还没开始便被终止了。2018年7月14日,公司在相关公告中表示,吉瑞祥能源并没有按股权转让协议,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南风投资支付6580万元股权转让款。公司表示,已通过电话、催款函等方式多次催促吉瑞祥能源支付上述款项,不排除采取诉讼等法律途径依法追索上述款项,以维护公司权益。
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但南风股份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面对重重压力,南风股份是否能挺过去,其结果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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