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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加强研报发布规范 证券研究执业规范酝酿修改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晓宇 2019-01-11 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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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监管对某券商分析师团队在未经公司审核的情况下,私自将研究报告发送在微信群内的行为做出处罚。有业内人士表示:被通报处罚的券商分析师团队的行为属于不公平对待投资者,违反了执业规范中的公平性原则。

(原标题:监管要求加强研报发布规范 证券研究执业规范酝酿修改)

“央行全面降准,对股市的影响几何?”、“国际油价连续上涨,油气股有没有投资机会?买什么票?”……

一则消息可能让投资者手中的股票大涨10%,也可能令其资产大幅缩水。投资者也习惯了拿起手机,刷刷平时关注的分析师公众号或订阅号,或者打开XX分析师、XX金牌投 顾的交流群,跟专家聊几句。

但未来,信息解读通过新媒体抢先获知的路径将被封堵了。

近期,监管对某券商分析师团队在未经公司审核的情况下,私自将研究报告发送在微信群内的行为做出处罚。

同时,监管还要求券商加强对分析师的管理,建立与服务模式相匹配的内部管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有分析师微信推研报被处罚

近期,监管层向券商下发了《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流程管理规范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活动》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其违规过程是这样的:

在某证监局辖区内,有券商分析师团队在上市公司发布半年报公告的当晚撰写了点评文章,并上传至团队共用的有道云账户。随后,该团队某证券分析师私自将点评文章以有道云链接形式发送至其自行维护的数个微信群。文章内容涉及具体个股的盈利预测、估值及投资评级。

通报称,证券分析师所使用的有道云系统账户、微信群未在公司报备,文章内容未经公司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发布行为未在公司内部系统留痕,文章版式、格式、数据质量等均不符合证券研究报告的标准。

有业内人士表示:被通报处罚的券商分析师团队的行为属于不公平对待投资者,违反了执业规范中的公平性原则。

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的第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通过公司规定的证券研究报告发布系统平台向发布对象统一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以保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公平性。

监管要求加强研报发布规范

近年来,证券公司发布研究报告业务服务客户规模逐步扩大,服务模式日益多样。

为了更方便地服务客户,不少分析师使用面向公众的即时通信软件如微信群、QQ群、自媒体等,以及使用具有内容展示或分享功能的应用软件如有道云笔记、简书等互联网工具向客户提供证券研究报告等后续服务。

此次通报要求各家券商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分析师的管理,建立与服务模式相匹配的内部管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第一,依法规范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

通报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法规有关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流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加强内部控制、质量审核、合规审查、留痕管理,严格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要求履行对外发布前的审核程序。确保该投资分析意见通过公司规定的证券研究报告发布系统平台向发布对象统一发布,确保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公平性。

其次,通报要求严格管理证券分析师提供证券研究报告服务行为。

如对于分析师与客户举办的座谈会、路演活动等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对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向客户提供服务的做好客户服务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查;定期安排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人员对客户服务档案进行跟踪检查等。

券商现有管理尺度进度不一

证券分析师出于博眼球、抢时效等多重原因的考虑,发布的研报不严谨、不完善甚至有忽悠嫌疑。监管往往是滞后的。

《XX报告:3个100亿支撑市值翻倍》、《和尚你又在与哪个女人纠缠》和《“亚文化”来袭:粉红当道,宅腐盛行》……这些奇葩研报曾令市场一片哗然。这些现象倒逼监管出手规范,多名证券分析师因此被点名批评,并被采取监管措施。

华东某券商分析师表示,监管出手整治之后,研究报告逐渐回归理性,研究报告质量明显提升。但在传播路径上,由于新媒体的不断推陈出新,各家券商管理的尺度和进度尚未统一,仍待监管进一步明确。

像订阅号、公众号这类互联网 传播渠道,并非所有投资者知晓这一研报发布平台,微信群更是如此。

因此,如果分析师先于公开渠道发布,就可能造成一部分投资者先知晓的情况出现,这就是不公平对待投资者。“所以,我们公司早在去年初,便开始严格规范研究报告在新媒体上发布的流程。”他表示。

据其介绍,所在公司对于发布研究报告有严格的管控流程,研报在订阅号、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型媒介上发布之前,必须先上传到公司对外发布系统,走完公司质控、合规审核等流程,再经公司研报对外发布系统公开发布之后,才能自行在新媒体上对外发布。

同时,对外发布的新媒体也必须提前在公司报备并有合规部门监控。

不过,也有券商研究所相对宽松,部分中小券商的分析师依然通过组建微信群的方式,对市场热点、突发事件以语音等口头点评,表达自己的观点。

证券研究执业规范酝酿修改

除了下发通报以规范分析师行为以外,据悉,近期监管层还酝酿修改《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等与分析师相关的规则。

某位不愿具名的研究所所长表示,上述两项现存规则都是六年前发布的。在这短短六年里,证券研究业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出现了像微信群、朋友圈这样的新型传播渠道,这在上述规则中都没有体现。

此外,分析师参与媒体组织的评选活动也将纳入修改后的分析师执业规范中。

“对于通过发红包、送礼等不正当的方式影响评选结果的,都会在此次修改中明文禁止。”上述研究所所长表示。

此前,一些分析师为了在媒体评选活动中上榜,通过各种方式拉票,请客、送礼品、拍电影、泳装秀等,拉票手段可谓千奇百怪、花样百出。经历乱象之后,业界也开始反思与规范,监管亦有必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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