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生公告,2018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 《市场禁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相应处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刘良文、王祥明、徐泓、沈义、马东光、鞠长军、万里明、王群、赵志伟、杨鸣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决定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