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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控股股东已向申请冻结人提出解决方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傅苏颖 2018-12-11 09: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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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此前,未名医药发布控股股东未名集团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而遭到深交所问询。12月10日晚间,未名医药(002581)发布公告回复称,目前,未名集团已经向申请冻结人提出了解决方案,并初步取得了申请冻结人的认可。同时,未名集团也向湖南省相关司法部门和司法主管单位提出了解冻申请。预计近期收到各方反馈,以尽早解除司法冻结。

11月26日晚间,未名医药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控股股东未名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7亿股,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控股股东股票在解冻前不能在二级市场直接卖出或被平仓,公司或存在实控人变更的风险。

公司此次回复称,具体原因在于,2016年冻结申请人通过某银行向未名集团控股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发放了委托贷款,用于项目公司大健康养老项目的建设,未名集团为项目公司偿还该笔委托贷款的本息提供了保证担保。近期,该笔贷款到期,项目公司未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冻结申请人随即以未名集团提供保证担保为由,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保全金额2.2亿元。

公司称,股份被司法冻结是由未名集团的资金流动性较低引起的。因此,为了尽快解除司法冻结,未名集团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资金流动性、进一步降低流动性风险:全面梳理整体债务,排定债务清偿时间表;提前统筹规划资金用途,按照债务清偿时间表做好资金安排;加强上下游产业链的管理,提高资金流通效率,根据债务清偿时间表提前安排资金归集;全面梳理所持产业,通过出售部分其他子公司股权引入财务投资人和战略投资人,以及出售变现部分非核心资产与股权,增强流动性。通过上述措施,更好地化解流动性风险,提高企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公司称,未名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属于公司股东的债务纠纷,在股票被司法冻结期间,未名集团仍然依法享有包括投票权在内的民事权利。此次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冻结以及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全部股份已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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