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股票质押违约,券商或会采用强平,也可能会发起诉讼。
西南证券发布公告称,由于新光控股在股票质押业务上构成违约,西南证券已于11月16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新光控股集团承担违约责任,偿付相关本息及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8.41亿元(暂计)。
不过,该起诉讼不会影响西南证券业绩表现。
据了解,该起质押项目是西南证券的通道业务,西南证券在“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担任管理人,但并非实际出资人,此次是代表资管计划发起诉讼,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值得留意的是,下半年以来,西南证券已发起两次质押违约诉讼,上一次是在9月份,对东方金钰大股东发起诉讼,要求对方偿付相关本息及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3.33亿元。
如再加上此前的3起质押纠纷案,西南证券已经涉及5起质押纠纷案。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最新数据,新光圆成累计被质押12.4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9%,估算质押市值达78.94亿元,其中,大股东新光集团已累计质押11.15亿股,占其持股的98.3%。
“通道式”的股票质押业务
自从乐视网案例以来,券商起诉融资人质押违约的案例并不少见,但并非所有的质押违约案例都会对券商业绩造成冲击,因为部分质押项目于券商而言更类似通道业务。
西南证券起诉新光圆成大股东质押违约就是如此。
有接近西南证券的人士也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该起质押只是公司的通道业务,不论诉讼结果如何,都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西南证券在公告也表示,公司作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西南证券称,“上述案件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一家东南地区券商的质押业务负责人给出类似判断,认为从公告信息来看,该质押项目只是通道业务,未来诉讼的所有结果都由出资人承担,“券商只是赚取管理费,不对资管计划收益负责,也不对诉讼结果负责。”
据该人士介绍,就资金来源划分,券商的质押业务既包括自有资金,也包括外部资金,后者主要是通过资管计划流入,且在质押规模的比重往往不低。以他负责的质押业务为例,自有资金与资管资金的比例一度达到1:5。
进一步细分来看的话,“质押资管计划可分为通道类和主动类,其中,通道类是完全按照资金方的要求来做,主动类则会由券商自己确定标准、负责风控”。该人士称。
该人士表示,券商使用外部资金操作质押项目,常见的动机是做大规模、赚取管理费,因为“自有资金要承担较大本金风险,也对资本金计提有影响。”
西南证券:两年牵涉五起质押纠纷
二级市场行情不佳,股票质押自然持续承压,西南证券下半年已发起两起质押违约诉讼。
早在今年9月15日,西南证券就公告称,由于云南兴龙实业在质押业务上构成违约,公司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兴龙实业就东方金钰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偿付相关本息及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3.33亿元,担保人赵宁、王瑛琰对融资人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表示,该公司是“西南证券互利通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据三季报披露,该案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不过,如再往前翻,会发现西南证券目前还涉及3起股票质押纠纷案。
一起纠纷案与知名私募人士罗伟广有关。
根据半年报信息,由于罗伟广质押给西南证券的股票被深圳市福田区等多家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西南证券在今年6月25日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
2018年9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公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罗伟广质押给公司的“金刚玻璃”(代码 300093)2128.71万股,公司在融资本金8950万元、利息、违约金以及律师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据三季报披露,西南证券正在办理案件执行相关准备工作。
另外两起纠纷案发生在2017年,均为资管计划形式的质押项目,涉及股票保千里。
据半年报披露,2017年10月26日,西南证券作为“西南证券鹏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未以自有资金出资),受该资管计划实际出资人委托,代表资管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6月21日,法院判决被告庄敏支付融资本金7.41亿元、融资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判决公司对庄敏质押给公司的 7800万股“*ST 保千”(代码600074)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另一个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告庄明支付融资本金3.99亿元、融资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判决西南证券对庄明质押给公司的4200万股“*ST 保千”(代码600074)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庄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三季报披露,西南证券已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光圆成:大股东质押98%持股
作为本次质押违约事件的当事人,新光圆成大股东早已面临几乎“无券可补”的状况。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目前数据,新光圆成累计被质押12.4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9%,以最新股价估算,涉及市值达到78.94亿元。
其中,新光圆成大股东新光控股集团累计质押11.15亿股,占其持股的98.3%,占公司总股本的60.99%,以当前股价估算,涉及质押市值达到70.91亿元。
据统计,新光圆成2015年以来频繁遭遇质押,公开质押记录合计达45次,涉及金融机构19家,包括华融资产重庆分公司、东兴证券、国元证券、中原证券、天风证券、长安国际信托等,如仅计算未解除质押部分,涉及的金融也有16家。
新光控股的最后一笔质押记录发生在2018年7月17日。大股东新光控股和虞云新将部分持股质押给广州农村商议银行,质押股数分别为470万股和760万股,用途均为“融资”。在完成该次质押后,新光集团的质押股数达到11.15亿股,占其持股的98.3%,虞云新的质押股数占其持股的99.98%。
除了大股东涉及质押违约外,新光圆成正面临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问题。
10月30日晚,新光圆成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司公章,主债务人为新光集团及其子公司新光饰品、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
参照公告披露信息,据公司初步统计,截至公告日,上述违规对外担保金额累计约为3亿元。
同时,公司在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实际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的资金结余总额为6.6亿元(不含利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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