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晚间,东吴证券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东吴证券称,此举系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据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8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六个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元/股的情况下,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4411.7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47%,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2941.1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