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美利云:因未及时披露股东股权冻结 公司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中证网 作者:何昱璞 2018-10-09 10:11: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证APP讯美利云(000815)10月8日晚间公告,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集团”)股权冻结情况,深交所向美利云和赛伯乐集团下发监管函。

赛伯乐集团为持有美利云5%以上股份的股东。经查,赛伯乐集团持有的6809万股美利云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9%股份,于2018年5月21日被依法冻结,赛伯乐集团未及时就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向美利云履行告知义务。美利云出于编制2018年半年报需要,曾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了截止6月30日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却直到8月31日,美利云才于2018年半年报中对赛伯乐集团股份冻结情况进行披露,未在知悉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指出:美利云未及时披露股东持有的公司 5%以上股份冻结事项,同时赛伯乐集团未就股份冻结事项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希望美利云、赛伯乐集团及美利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利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