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美利云(000815)10月8日晚间公告,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集团”)股权冻结情况,深交所向美利云和赛伯乐集团下发监管函。
赛伯乐集团为持有美利云5%以上股份的股东。经查,赛伯乐集团持有的6809万股美利云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9%股份,于2018年5月21日被依法冻结,赛伯乐集团未及时就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向美利云履行告知义务。美利云出于编制2018年半年报需要,曾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了截止6月30日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却直到8月31日,美利云才于2018年半年报中对赛伯乐集团股份冻结情况进行披露,未在知悉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指出:美利云未及时披露股东持有的公司 5%以上股份冻结事项,同时赛伯乐集团未就股份冻结事项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希望美利云、赛伯乐集团及美利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