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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自备电厂企业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钟志敏 2018-09-14 13: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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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网讯据山东省物价局消息,山东省物价局9月12日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自备电厂企业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自备电厂企业政策性交叉补贴缴纳标准为每千瓦时0.1016元,缴纳金额按自发自用电量计算。2018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05元执行。完善自备电厂价格政策,具体事项另行制定。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到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据了解,从自备电厂的区域分布来看,山东第一、新疆第二,合计规模超过5500万千瓦,主要集中在电解铝、石化、钢铁等行业。从单个企业来看,魏桥集团的自备电厂规模最大,据悉已超过了1000万千瓦,比不少专业发电企业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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