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拟出资40亿成立合伙企业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08-23 18:52: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8月23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和山东新动能(均作为有限合伙人)、国寿创新(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将重点关注山东省“十强”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旅游休闲、文化、现代金融等山东省优质和重点发展的产业。

具体来看,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50.01亿元。其中,中国人寿出资40亿元,山东新动能出资10亿元,国寿创新出资0.01亿元。各合伙人同意指定国寿资本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本次交易尚待山东省政府相关机构批准。

中国人寿表示,合伙企业拟通过国企混改、债转股、股权并购、资产重组、上市前投资、已上市企业定向增发等多种形式,最终重点投资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优质股权项目。

中国人寿表示,合伙企业的投资须遵守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投资限制,主要包括:合伙企业不得直接投资于除定向增发外的二级市场股票,且未经顾问委员会通过,合伙企业直接投资于定向增发项目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0%;当投资目标为私募基金时,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对单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规模,不得超过该私募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直接对单一投资目标进行投资的比例,不得超过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30%;合伙企业一般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不得投资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耗能、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的项目,且不得进行房地产投资。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人寿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