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最近不大平静。
黄晓明涉“18亿股票操纵案”持续发酵了几天,8月15日凌晨,黄晓明终于亲自回应了。
8月10日证监会公布的一起18亿操纵大案,高勇为北京护城河投资合伙人,其实际控制了16个证券账户(高勇账户组)从事涉案交易。高勇因涉嫌操纵“精华制药”股票,半年时间非法获利8.97亿元,被证监会作出“没一罚一”的处罚,合计罚没金额高达近18亿元。
处罚通知书里面提到:
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黄某明、张某霞,如果对娱乐有经常关注的,一下子就能想到,这不就是黄晓明和他妈妈张素霞吗。
黄晓明深夜亲自回应
今日(8月15日)凌晨,黄晓明的官方微博发布了对于相关报道的说明。
1、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书》,本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
证监会已于2018年7月3日就“高勇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如下:高勇通过实际操控16个账户操控股票,证监会决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387,345.82元,并处以罚款897,387,345.82元。所谓“黄晓明操控18亿”纯属谣言,本人从未参与任何股票操控。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证监会稽查人员透露,稽查人员在办案期间曾致电黄晓明,黄晓明曾挤出时间与调查人员见面三个小时。“由于黄晓明平时比较忙,其账户一直由母亲来操作,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参与或知悉股票操纵行为,因此不会对其追责。”上述稽查人员表示。
据证监会披露,高勇操纵精华制药股价的行为主要发生在2015年1月至7月,在此期间,精华制药2015年中报中,黄晓明曾以143万股的持仓位列该公司第九大流通股东,在2015年三季报中,黄晓明账户从前十大流通股东的名单中消失,而2015年精华制药的一季报中,黄晓明未出现在重要股东名册。
2. 我再次强调,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
本人股票账户开立后由母亲代为管理,我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经由路某介绍转委托给高勇管理,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易,由高勇决策。我与我母亲没有参与操控股票。
基金君了解到,今年3月14日证监会组织召开稽查执法专场新闻发布会,曾对此案有过介绍。
据办案人员透露,案件涉案人高勇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曾在某知名高校开设证券投资课程,教授证券投资技巧,小有名气,因此吸引了很多人代为操作股票账户。
高勇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平台,吸引了多个高净值客户委托其管理证券账户,涉案账户既有伞形信托账户,又有多个自然人账户。自然人账户当中,有很多名人账户,其中不乏一线影视明星,知名企业家、公司高管等。
3. 本人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 投资
2014年第三季度本人委托路某进行理财的账户曾投资过“黄海机械”并在当季度退出。而“黄海机械”2015年才被借壳,2016年才更名为“长生生物”。故本人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有关“黄晓明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消息是谣言。
8月14日,据腾讯《一线》报道,黄晓明曾在2014年的时候出现在因“疫苗事件”而引起众怒的长生生物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
需要说明的是,在2016年3月以前,长生生物名为黄海机械,是一家主营沿途钻孔的装备企业。
黄海机械于2015年3月停牌,随后长生生物以50多亿元的价格借黄海机械的“壳”上市。若因此认为黄晓明与“疫苗事件”有关,就着实有些冤枉他了。
4. 本次事件确实是由我理财不谨慎所导致,对此次事件给大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我一定从中吸取教训。
最后,我要特别说明一点,此事是因我将账户交由母亲打理而将她牵涉其中,由此给母亲带来困扰与担忧,作为儿子,我愿意也必须承担一切舆论责任。
再次对给大家带来的困扰表示由衷的歉意。
虽然黄晓明的账户不会被冻结,但他将账户出借他人,同样引发巨大质疑。
既然黄晓明的证券账户与“精华制药操纵案”有关联,那么作为当事人,他要不要为此承担责任,这是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表示:
操纵案件一般只认谁”干坏事“,即谁控制账户和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操纵市场,不论账户所有人和资金来源。“除非有证据证明,账户所有人明知是为了操纵还提供了账户和资金,如果还有分成,那就构成共同操纵,但证据很难取得,否则容易错罚无辜。”
有律师这么认为:
黄某明、张某霞与高勇的关系是证券交易代理行为,即将账户委托交由高勇打理,而高勇在打理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而黄、张两人并不知情,属于证券交易代理中的“善意第三人”情形。
在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这个行为发生上,黄、张并不能预测也不知道高勇可能进行违法活动。”
黄晓明委托理财,为什么网上意见这么大?
在此前黄晓明工作室曾发表声明,否认“黄晓明卷入股价操纵大案”。
黄晓明工作室声明称,“虚假消息系某些别有用心者自中国证监会某市场禁入决定书内容(被禁入对象:高某)杜撰而来”,表示黄晓明并不认识高某,也未曾受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处罚,亦未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敦促相关方撤删不实消息,并声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条声明被网友指责遮遮掩掩,仅表明黄晓明并未参与股票操纵、接受调查及受到处罚,但对于行政处罚书中的关键信息——即“黄某明是否正是黄晓明”却选择了回避。
既然黄晓明的证券账户与“精华制药操纵案”有关联,那么作为当事人,他要不要为此承担责任,这是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黄晓明作为一个有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把自己的账户托管给他人、并被用于操纵市场的行为,必定会带来非常负面的社会影响。
把自己的账户委托给有“民间炒股冠军”称号的人来打理,还是想赚快钱。据报道,在这批涉案账户中,除了黄晓明,还有福建富豪、曾经的“慈善第一人”黄如论旗下公司高管的账户。高净值人士在市场上快进快出、钞票稳稳到手,散户却只能苦苦追随市场风向、时刻担心被“割韭菜”。
2015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第5条明确规定,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曾发布《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通知规定,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中“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的主体,中国结算将采取为期6个月的限制新开证券账户措施,限制新开户措施期满后的12个月内,涉案主体申请新开证券账户的,须至证券公司临柜办理。同时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审慎开户。
网上舆论都对娱乐圈明星被爆出在个人收入和资本市场上屡犯“恶行”的现状十分不满。从赵薇试图以逾50倍杠杆、“空手套白狼”式地收购上市公司,到光范冰冰“天价合同”,再到如今黄晓明的“委托操作”。
更有网友调侃称,以为赵薇、黄晓明等才是财经院校科班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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