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日裁定宣告公司控股股东捷安德破产。法院认为,捷安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清算条件。无人申请对捷安德公司重整或者和解,依法应当宣告捷安德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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