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西藏发展(000752)8月7日早间公告,公司董事陈勇、殷占武对董事会秘书发送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的间接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作出回复。 陈勇、殷占武表示,天易隆兴在股权比例上与第一大股东相当,且仍然实际控制了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从而实际控制了上市公司。故截至目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仍为天易隆兴。 陈勇、殷占武称,天易隆兴担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在没有正当理由以及未经过任何法定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无关联的第三方提供了 10 个多亿的对外担保,导致目前上市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以及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被冻结,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其认为,在天易隆兴未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消除损害前,不能通过直接或间接转让股权的方式让渡控制权。 陈勇、殷占武还表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的间接转让等重大事项均系由董事会秘书邮件传达,公司董事会仍未召集召开会议讨论该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一系列事项,其只能通过回复告知各位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