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期待已久的2018年分类评价结果,今天终于出炉了!
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共有40家券商被评为A类,数量与去年持平,占比40.8%;40家A类券商中,共有12家券商评为A类AA级,较去年多了1家;B类券商共有49家,相较去年多1家,占比50%;其中BBB级券商有29家, 比去年多1家,BB级券商有15家,比去年多3家,B级券商有5家,比去年少3家;8家券商被评为C类;1家被评为D级。
其中,9家券商连续9年被评为A类券商。
安信证券、东方证券、北京高华、国泰君安、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银国际等9家券商连续九年被评为A类券商。
重点一:今年AA级券商一共有12家
今年AA级券商一共有12家,分别是东方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
其中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连续9年被评为AA。值得注意的是,自2008年以来,国泰君安连续11年获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A类AA级监管评级。
升为AA的券商有两家,分别为东方证券和平安证券,分别由2017年的A级升为AA级。
重点二:分类结果上升的券商有24家
数据显示,今年共有24家券商分类评价被上调。
方正证券、西南证券、信达证券3家券商升幅最大:上调最多的是方正证券,由去年的C直接调至A,上升了6个级别;西南证券由C调至BBB,上升了5个级别;信达证券则由CC升至BBB,上升4个级别。
上升了3个级别的有2家券商,分别是山西证券和华金证券;上升2个级别的有3家券商,华创证券、恒泰证券、宏信证券;此外,东方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财富、东兴证券、国联证券、华宝证券、江海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长城证券、财富证券、德邦证券、国融证券、五矿证券、中航证券和首创证券等16家券商今年上调了1个级别。
重点三:分类结果下降的券商有24家
本次券商分类评价共有24家券商评价被下调。
其中,中原证券被下调的分类评级最多,下调了6个级别,由2017年的A调至2018年的C;其次是华信证券,下调5个级别,由BB调至D,也是今年的唯一的一个“D”;世纪证券被下调了4个评级,由BB调至C。
中山证券则有BBB调至CCC,下调了3个评级;华融证券、华林证券、太平洋证券和九州证券4家券商被下调了2个评级,值得注意的是,华融证券由去年的AA直接调至BBB。
此外,渤海证券、东海证券、广州证券、国元证券、民生证券、长江证券、中泰证券、国盛证券、华鑫证券、联储证券、西部证券、英大证券、中天证券、联讯证券、网信证券和新时代证券等16家券商下调了1个评级。
重点四:9家券商9年来连续A类,3家连续AA级
2018年,共有9家券商自2010年分类结果对外公布以来被评为A类,分别是安信证券、东方证券、北京高华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和中银国际证券。
这9家券商中,招商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这2家券商自2010年至2018年连续每年维持A类AA评级(最高),在分类评价中最为风光。而国泰君安则是自2008年以来连续11年获得中国证监会授予的A类AA级监管评级。
重点五:唯一一家D类券商出现
华信证券被评为D类券商,这是自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近9年以来,第一次有券商被评为D类。
按照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挪用客户资产、违规委托理财、财务信息虚假、恶意规避监管或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 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公司分类结果下调3个级别;情节严重的,将公司分类结果直接认定为 D 类。D类券商风险管理能力低,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
需要指出,C级是2016年券商分类评级中出现的最低级别,并且,从未有公司被评为D类和E类级别。
重点六:47家券商评级保持不变
数据显示,47家券商评级保持不变。其中,广发证券等10家券商保持AA类,安信证券、国开证券、光大证券等17家券商保持A类,国开证券去年和今年都为A类券商,表现良好。
重点七:今年共计13个加分指标,扣分项47个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B、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40%、50%、10%。2018年度券商分类评价的评价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按照分类监管新规,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 A(AAA、AA、A)、B(BBB、BB、B)、C(CCC、CC、C)、D、E 等 5 大类 11 个级别。评价方法是:设定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基准分为 100 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市场竞争力、持续合规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证券公司的评价计分。
整体来看,今年券商分类评价共有13个加分项指标,覆盖了“证券公司持续合规状况、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三大评价体系。“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净资本收益率、成本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建设投入等指标排名情况,证券公司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专项评价情况,以及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能力专项评价指标”排名情况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公布。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工作底稿》发现,2018年度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券商扣分项共有47个。
回顾2017年,97家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榜单中,有40 家获得A类评级,48家获得B类评级,还有9家获得c类评级,没有出现D类、E类券商。2016年,A、B、C类券商分别有36家、51家、8家。
重点八:对券商展现六大威力
高 考夺魁,一般用“鱼跃龙门”来形容其影响,分类评级结果如此牵动各证券公司的神经,也正因为其带来的影响。
以CDR来举例,证监会明确的创新企业十大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广发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全部是2017年被评出的A类AA级券商,这十家券商可以做独角兽主保荐机构,其他证券公司可按规定与这些券商进行联合保荐或联合主承销。
不少业内人士对于2017年为AA的华融证券没有获得CDR主保荐机构存有疑问,而这次华融证券由AAA降为BBB也说明了这一点。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过分类评级带来的 大威力,具体如下:
一、直接钩挂监管态度和监管尺度
中国证监会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二、直接挂钩既有业务展业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
一是股权质押业务。
按严股票质押新规要求,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融资规模进行控制:
分类评价结果为A,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
分类评价结果为B,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分类评价结果为C,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
二是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
场外期权新规明确将对交易商实行分层管理,证券公司被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两者之间交易权限差距巨大。具体如下:
1.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
2.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3.一级交易商可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
一级交易商应当根据自身合约设计要求及标的范围确定是否接受二级交易商的个股对冲交易。
一级交易商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个股期权报价机制,不得利用交易优势地位等进行不正当竞争。
4.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
二级交易商应确保其与对手方和一级交易商分别达成的个股期权合约挂钩标的、合约期限、合约规模、收益结构等交易要素基本保持一致。
三、直接钩挂新业务申请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
四、直接钩挂投保基金上交额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根据2013年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13〕22号”通知,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以上时,AAA、AA、A、BBB、BB、B、CCC、CC、C、D等10级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
券商分类评价一旦降级,相应的投保基金上缴金额增加,这也是真金白银的损失。
五、直接钩挂券商债券业务
当前,无论券商自身发债,还是作为投行给企业发债,都与证券公司自身的评级息息相关。自身评级低的,自身发债成本自然就高,作为投行在市场上承揽债券项目优势就不足。
六、银行贷款授信
券商信用业务无疑最为赚钱,但信用业务对现金流的要求也非常高,不少证券公司纷纷从银行获得一定额度的授信贷款,用以周转流动性。但如果券商分类评级不高,素以风险管理著称的银行,自然“三过你家门而不会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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