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暂行办法》及配套业务指南,为挂牌公司收购等特定事项协议转让需求提供新的实现途径,丰富新三板市场的转让方式。
全国股转公司今日以新闻发言人答问形式发布信息称,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制度实施以来截至7月17日,已累计受理27笔转让申请,其中15笔申请已完成了合规性确认,涉及成交金额合计约58亿元,其余申请也已完成反馈。
据介绍,从投资者提交的申请来看,80%以上的市场需求均涉及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
新闻发言人表示,与通过盘后协议转让进行收购相比,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投资者无需在持股比例每达到公司总股本10%及以上每5%的整数倍时,暂停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公告。对于大额收购,投资者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可以一次完成大额股份的交割,有效满足了投资人合理的股份收购和权益变动需求,显著提高了交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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