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肖钢委员:建议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 助推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7月10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肖钢在政协会议上提出,建议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让新三板市场与现行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弥补现有交易所的不足。
当天,全国政协“发展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专题协商会在京举行,肖钢在会上作了题为《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助推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发言。
“科技创新始于技术,成于资本。”肖钢说,科技创新型企业往往具有实物资产少、资金风险高的特点,特别是一些核心技术研发投入较大,需要持续几年时间,甚至是十年磨一剑,不少企业在研发成功之前经营亏损,不仅难以得到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也不符合目前沪深交易所上市条件。
鉴于对存量市场改革困难较大,他提出,建议在资本市场增量上作文章,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
肖钢表示,新三板市场定位于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具备进一步加快改革的基础和条件。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达到11382家,总市值4万亿元,其中属于新经济企业4782家,占44%。2013年以来,挂牌公司实现股票融资4342亿元,一批处于研发阶段、经营阶段的企业也顺利获得融资。
同时,新三板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新三板市场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主体的内在需求,融资交易功能弱化,挂牌公司和总市值大规模下降,严重制约创新型企业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改革。
肖钢提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让新三板市场与现行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着力弥补现有交易所的不足,让新三板市场成为助推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高地。具体建议包括:
一是增加新三板市场发行交易功能。进一步优化现行基础层和创新层,规范企业股份制改造,强化信息披露,积累商业信用。
肖钢建议,可增设公开发行层,允许在创新层挂牌满一年以上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这些企业应当具备新经济特征,科技研发力度大,有自己的专利,可以达不到独角兽的标准,可以不盈利。公开发行品种灵活多样,允许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权益性债券(明债实股),以更好地满足发行人和投资人的需求。
二是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试点。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把关责任,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监管部门取消对发行价格,发行节奏的行政管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
三是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可分为自愿退市和强制退市。制定具体、多样的退市标准,增强透明度和约束力,提高退市比例。防范和纠正各方面利用各种资源的“保壳”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
四是改革市场交易机制。这是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对于保持市场流动性,发挥价格发现功能、管理价格异常波动,具有重要作用。新三板市场交易机制可不按沪深交易所目前实行的单一连续竞价方式,探索做市商交易与集合竞价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市场盲目炒作行为。进一步明确做市商标准,扩大做市商准入范围。
五是坚持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实行合格投资者准入制度,对居民个人投资者拟按500万元标准从严掌控,个人100万元以上的,可通过金融机构资管产品投资新三板市场。
此外,肖钢谈到,推进新三板市场改革,还需要配套明确股票转让税收、国有股权交易、外资管理等方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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