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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上市东窗事发 金亚科技退市无悬念

来源:时代周报 2018-07-03 07: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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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凌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启动对金亚科技强制退市机制答投资者问,称“已正式启动对金亚科技的强制退市机制,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揭穿金亚科技财务造假的谎言,证监会对金亚科技周旭辉、张法德等17名责任人员作出了累计425万元的罚款,并对周旭辉、张法德、丁勇和等5名责任人员作出市场禁入措施。

(原标题:欺诈上市东窗事发 金亚科技退市无悬念)

金亚科技的投资者迎来惊魂一周。6月26日,证监会发布通报,经调查发现,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除涉嫌构成欺诈发行外,金亚科技和相关人员还存在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

6月27日凌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启动对金亚科技强制退市机制答投资者问,称“已正式启动对金亚科技的强制退市机制,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当天,复牌的金亚科技迎来了毫无悬念的跌停,其证券简称也由“金亚科技”变为“*金亚”。截至7月2日,金亚科技连续遭遇了四个一字跌停。

截至3月31日,金亚科技的股东总人数为4.39万户。由于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投资者该如何获得赔偿?时代周报记者向金亚科技发去采访提纲欲了解是否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但截至发稿仍未获回复。

金亚科技成立于1999年,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系统前后端软件、硬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09年10月30日,第一批在创业板上市的28家公司齐聚深交所,金亚科技也曾是其中“二十八星宿”之一,但如今面临强制退市。作为创业板的股票,一旦退市将无法重新上市,再无翻身机会。

纸上富贵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开市,金亚科技作为首批创业板企业登陆深交所。时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的陈东征就向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发出提醒:“通过资本市场培育和锤炼出一批现代企业家,要珍惜股民的信任,以真正的、实实在在的成长业绩回报社会、回报股民。”

创业板开市交易首日,28只创业板新秀股呈低开高走然后回落之势,收盘价均比发行价上涨七成以上,金亚科技领涨,且收报35元/股,比发行价上涨209.73%。

这些创业板公司高昂的股价,也造就了100多位纸上富豪,待锁定期过后即可兑现。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2015年上半年,证监会在强化以常规方式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的同时,针对一些特定领域出现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组织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金亚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当年6月,金亚科技和其实控人周旭辉收到《调查通知书》后,市场便对金亚科技存在退市担忧。金亚科技在2015年5月29日盘中最高股价为52.47元,在6月初披露《立案调查通知书》后的连续3个交易日跌停,6月9日上午收盘价为34.51元,当天下午停牌。

股价阴跌的状态保持了近3年。今年3月,金亚科技接到了证监会的罚单,其在财务上造假的细节也随之曝光。

据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金亚科技出现大幅亏损,为了扭转公司的亏损,时任董事长周旭辉在2014年年初定下了公司当年利润3000万元左右的目标。时任金亚科技的财务负责人会将真实利润数据和按照年初确定的年度利润目标分解的季度利润数据报告给周旭辉,即设置了006和003两个账套。

003账套核算的数据用于内部管理,以真实发生的业务为依据进行记账;006账套核算的数据用于对外披露,伪造的财务数据都记录于006账套。两份账套由周旭辉来确定当季度对外披露的利润数据,最后依据006账套核算的数据对外披露了《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揭穿金亚科技财务造假的谎言,证监会对金亚科技周旭辉、张法德等17名责任人员作出了累计425万元的罚款,并对周旭辉、张法德、丁勇和等5名责任人员作出市场禁入措施。

2015年的调查后,证监会在2016年8月22日对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今年6月27日凌晨,深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启动对金亚科技强制退市机制答投资者问,其中明确表示现已查实金亚科技在IPO申报材料中虚增营业收入,分别在2008年、200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占当期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47.49%、68.97%,虚增2008年、2009年1–6月利润,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96%、109.33%。金亚科技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证监会已于近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可见,金亚科技骗取IPO批文在前,为了能保住这一上市机会,以财务造假的方式掩盖公司亏损。

机顶盒产业没落

“从A股退市的企业来看,其实大部分都是产业本身就已经没落了。”家电产业分析师刘步尘向时代周报记者说,“金亚科技的退市,也是数字电视产业没落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据金亚科技在2009年发布的招股书,其主要产品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的核心产品,包括前端及终端产品条件接收系统(CAS)、用户管理系统(SMS),前端硬件包括 TS 流转发器、编码等,终端产品包括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据当年国家广电总局的入网设备认证公告,金亚科技是行业内拥有完整核心产品体系的企业。

据了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在2007年8月1日正式实施。但好景不长,2013年初,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并明确要求2015年起,境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应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这意味着数字电视产业线上的企业,在终端产品机顶盒上首先受挫。

随后,通过互联网应用技术,集影音、娱乐、游戏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电视向数字电视发起了冲击。“在智能电视、互联网电视的快速发展下,数字电视已经被很少提及了。”刘步尘补充说。

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电视机行业市场发展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数据,2017年全国智能电视销量达到4800万台,同比增长17.13%。工信部在近期还提出将支持智能传感、物联网、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智能家居产品,特别是智能电视中的应用,并预测智能电视市场渗透率2020年将达到90%以上。

反观A股市场仍活跃的同类数字电视产业的企业,国内数字电视机顶盒巨头同洲电子在2013年度就出现了营收、净利润双降,同比降幅分别为7.14%、74.64%。2014年则出现亏损净利润-4.17亿元,同比下降1320.85%;以宽带网络设备、数字电视终端设备为主的老牌企业四川九洲在经历2014年后盈利能力持续下滑,2017年实现营业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了98.71%、96.18%,业绩增长不复从前。

刘步尘建议:“专注在数字电视产业的企业该要思考未来境遇,转型得越晚越被动。”

投资者索赔

在行业落没与谎言之下,金亚科技面临强制退市。

被启动强制退市机制后,金亚科技股票自2018年6月27日复牌并交易30个交易日,随后深交所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按照退市流程,金亚科技若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结束后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截至2018年3月31日,金亚科技股东总人数为4.39万,在前十大股东中早已没有机构投资者的身影。面对被强制退市的金亚科技,4万多股民是否只能接受其退市、市值大幅缩水的这一现实?

实际上,金亚科技的强制退市在A股市场已有先行者—欣泰电气。2017年6月,欣泰电气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当时其保荐券商兴业证券设立了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但截至目前,金亚科技与其保荐券商联合证券(现更名为“华泰联合证券” )均未有相关消息。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建立先行赔付基金会是个好事情,但目前还没看到相关消息,还有不确定性,建立过程中如何确定揭露日也非常关键,即使有先行赔付基金,个人认为很多目前持有的投资者可能都不会在赔付范围之内。”

此前,2017年12月–2018年1月期间,因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赔偿案,金亚科技多次发布收到法院相关判决和裁定书的公告。最终,法院判令金亚科技赔偿多名投资者股票 投资相关损失合计超过1474万元。而上诉还在继续,今年1–6月底,金亚科技发布多份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其中共有401名原告,要求金亚科技与其实际控制人周旭辉赔偿股票 投资相关损失合计超过2.13亿元。

“不管是先行赔付还是投资者通过起诉索赔,都必须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到揭露日之间买入股票,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方可参与索赔或获赔,但实际该案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的揭露日还有待确定。”许峰表示,“最终哪些投资者可通过起诉获赔或先行赔付基金获赔,目前还不确定。”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金亚科技第二大股东王仕荣在2013年3–7月已集合竞价减持54万股,当年11月通过大宗交易通道一次性减持1150万股,占到公司总股本的4.55%,持股比例降至1.03%,套现超8000万元。公开资料显示,王仕荣为周旭辉的姐夫,属密切家庭关系成员,实际互为一致行动人。

公告显示,周旭辉95.6%的股份都处于质押状态,王仕荣80.85%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第三方机构将担责

在证监会发布对向公安机关移送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犯罪等案件的消息中,强调保荐人、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涉嫌出具含有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据金亚科技2009年的招股书,其上市的保荐机构为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潘银、白岚,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天银律师事务所。

保荐人、律所、审计将面临哪些处罚?许峰表示:“依据《证券法》规定,情节严重下,可撤销保荐机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任职资格或证券从业资格,对审计与律所可在违规性质严重中吊销相应牌照。此次追溯第三方机构责任,也是强调第三方机构要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这一责任。”

“过去在IPO审核的环节上,第三方与拟上市公司更多时候是利益同盟。”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电话采访中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在董登新看来,保荐人应该是投资者的第二道防线,在IPO造假中强制退市的情况应该要求券商先行赔付,以此为威慑点,净化券商职责非常重要。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9日,沪深交易所官网均发布了就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沪深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类型等作出了规定。

有数据显示,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有8%的公司退市,其中约一半为强制退市;纽交所的退市率大约为6%,强制退市数量约占1/3。

今年以来,我国两市已出现多个退市案例,上交所于5月22日宣布*ST吉恩、 *ST昆机终止上市,深交所在5月28日宣布*ST烯碳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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