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6月29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规定已从4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他表示,随着港股通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内地投资者对港股通标的相关证券研究报告和投资顾问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香港机构在港股通标的分析师数量、研究能力、研究便利性等方面具有优势,可以与境内证券研究机构互利合作、相互支持。
在内容方面,一是明确业务模式,允许内地证券公司或子公司将香港机构发布的港股通研究报告转发给客户;二是明确机构资质,三是明确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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