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6月1日消息,为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协议,做好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以下简称铁道债)跨市场发行上市工作,拓宽铁道债投资主体,优化交易所债券市场结构,改善铁道债二级市场流动性,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上交所发布了《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铁道债在上交所的发行、上市流通、信息披露及持续管理等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
《通知》一是明确了上市交易安排,规定铁道债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业务规则,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上市后可进行质押式回购并适用政府支持债券的回购折扣系数。二是规定了存续期的信息披露事项及披露具体要求,要求发行人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约定披露事项及可能影响债务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等事项,并对披露地点和披露时效做出安排。三是提出持续管理要求,明确了发行人持续期涉及含权条款的公告要求。四是规定了铁道债的登记、存管、结算及兑息兑付等事宜。五是明确对铁道债发行上市服务暂不收取费用。
下一步,上交所将进一步推动铁路总公司所属符合条件的主体或资产在上交所开展债券融资和资产证券化,推动投资者广泛参与铁路总公司的融资,以适应高速发展的中国铁路事业对于资本市场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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