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答记者问)
问:部分上市公司长期没有现金分红或少分红,舆论指责称“铁公鸡”,您怎么看待这种情况?
答:我们也一直关注这个问题。部分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该分红而未分红、少分红,市场上有不少批评指责的声音。投资者通过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分享经济发展和上市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和回报,是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作为监管者,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保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证监会在始终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下,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引导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投资者回报,强化股东回报机制,对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持续强化监管,推动上市公司不断提高现金分红水平。
据我了解,近年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已经出现了较大改观,呈现积极变化。2017年度上市公司年报显示,275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现金分红事项,分红金额合计约10705.72亿元,同比增长21.88%,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1424家主板公司分红9563.80亿元,占比89.33%;714家中小板公司、616家创业板公司分红852.19亿元、289.73亿元,分别占比7.96%、2.71%。具体特点有:
一是代表实体经济的非金融类企业现金分红超过6000亿元,约为同期净利润的三分之一。特别是煤炭、钢铁等直接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传统行业,不仅扭转了亏损局面,有的公司积极提出高分红方案,与投资者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二是持续高比例分红的上市公司不断增加。近3年(2015-2017年),现金分红比例持续保持在30%以上的有660家,50%以上的有128家,较此前3年(2014-2016年)分别增加14%和20%。2017年,分红比例在30%以上的公司有1512家,占比55.08%;分红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有547家,分红比例在80%以上的公司有211家。
三是一些长期不分红、分红比例不高的上市公司主动推出分红方案。例如,2014-2016年度期间具备分红能力但连续未分红的35家公司中,有15家在2017年度推出了分红方案,平均分红比例达到50%以上。
另外,分红方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A股市场流行多年的“高送转”大幅缩减。2017年推出“高送转”公司仅为57家,分别较2016年、2015年减少144家、313家。统计显示,今年“高送转”披露前1个交易日,股价平均涨幅仅约1%,披露后1个交易日,平均涨幅仅约2%,披露后3个交易日,股价基本回归常态,市场对“高送转”的反应更趋理性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