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南繁省(区、市)要继续落实项目资金,与海南省有关方面尽快签约,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核心区土地流转任务(含海南省确定的南繁科技城周边科研育种用地)。海南省相关部门要做好与中央相关部门工作衔接和项目对接,指导三市县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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