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资小新报道,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2018年内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等16个试点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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