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将公司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持有的18,519,800股、18,739,800股“盈方微”股票的所有权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时起转移;将盈方微电子持有的4,100万股、2,800万股“盈方微”股票的所有权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时起转移。
上述权益变动后,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211,692,576股减少至105,432,976股,持股比例由25.92%减少至12.91%;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份6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45%;华融证券持有公司股份37,25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6%。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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