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5月10日午间公告,公司于5月9日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的《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要求公司除环保车间外,其他生产车间实施停产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生产车间复产必须验收合格,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今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项督察组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公司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构成严重环境安全隐患。
辉丰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此次环保部门对公司实施的临时停产整治,根据此次环境整治行动的具体要求,逐一对相关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完成后上报验收,争取尽快恢复生产。
据介绍,公司当前正在推进的整改措施包括:危废处置方面:一是通过整改提升危废焚烧自我处置能力,力争70吨/天焚烧炉正常运行;二是提高资源化综合利用改造,从源头减少危废量的产生;三是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加快危废委外处置进度,近期已规范处置危废近7000吨,确保2018年底将厂区危废暂存量控制在2000吨以内。废水处置方面:一是实施“三沟一池”工程、实现“三水”分离目标,设置明沟、浅沟、防渗沟和防渗收集池污水,清下水通过明管上架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置。二是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新增电絮凝催化氧化技术处理高浓度废水装置、高温湿法氧化专利技术处理高浓度废水项目等已可正常运行。公司将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在2019年形成《辉丰股份可持续发展环境评价报告》,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辉丰股份提醒,如不能尽快恢复生产,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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