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升本所一线监管程序正当性和完备性,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充分的救济渠道,完善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更好发挥上诉复核委员会保护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会员及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作用,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本所于2017年6月1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37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