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香农科产品描述失实构成虚假宣传被罚3.5万元)
4月16日,中香农科(832673)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广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年3月28日,广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广水市永阳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公司生产、销售的润富牌广两优香66水稻杂交种包装上对种子主要性状(产量性状)的描述与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中产量的描述不一致,损害了消费者对该产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足以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对此,湖北省广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中香农科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3.5万元。
中香农科表示,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讨,并将在15日内及时缴纳罚款。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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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香农科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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