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提出,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市场金融风险情况,采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办法。要集中力量,优先处理可能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问题。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金融风险,进行分类施策,有利于及时纠正前期部分领域、个别部门存在的囫囵吞枣式过度去杠杆现象,同时也对金融风险控制和经济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现有的金融风险有些是明面上的,有些是潜在的,因此需要认真筛查预防,针对不同的风险点,采取不同的预防化解手段。综合判断是做出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措施的前提,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别的金融风险如房地产泡沫、非金融企业杠杆率偏高、地方隐性债务等逐步化解预防。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东中西部差距较大,另一方面各地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愿望都比较强烈,单纯地讲去杠杆防风险很难做到精准到位,只有针对领域、地域、信誉等不同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才能收到实效。
谈及分类施策应用的金融风险领域重点有哪些,刘哲认为,分类施策需要区分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对于微观企业而言,杠杆率高低取决于投资回报率与融资成本之间的差额,如果投资回报率大于融资成本,企业自身就有动力通过扩大负债来提升利润率,进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而针对不同风险类型,金融监管的重点应放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新经济和传统行业的金融风险,则应该分类施策。一方面加大新经济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对于缺乏长期盈利能力、产能落后的僵尸企业,应坚决“断血”,让其参与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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