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新疆浩源对此前因关联方资金占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进行了详细回复,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答。
公告显示,2017年新疆浩源关联方新疆友邦占用的5笔共1.7亿元资金,公司是以购买工程材料(用于天然气管网建设的钢材)的名义与新疆友邦签署的采购合同,履行了公司内部正常的合同审批及付款流程。公司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在2018年3月与关联方新疆友邦补签了借款合同。2018年关联方占用的3笔共3.6亿元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是以与新疆友邦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借出的。
对于借出资金,公司方面表示,占用的资金是用于公司在乌鲁木齐市会展中心片区兴建的“浩源大厦”项目。该项目由盛威实业下辖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建成后除做为新疆浩源的办公场所外,还考虑了子公司及其他拟投资企业的办公用房和公寓。工程于2017年春动工,实施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困难,为保证工期和避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故拆借占用了公司资金。
公告称,新疆友邦将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所占用资金及利息,根据借用时间长短,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并支付给新疆浩源及其控股子公司。
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公司方面承认目前的内部控制措施在资金管理、信息披露方面有漏洞,其运行控制的环节部分失效,存在重大缺陷。但除上述缺陷外,目前公司在其他主要方面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未发现重大缺陷。
3月29日,新疆浩源披露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3月30日,新疆浩源披露了其上市以来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称公司于2012年9月21日挂牌上市,是南疆第一家民营上市企业,目前也是阿克苏地区唯一的地方上市公司。作为危化品经营企业,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根基。
公司方面表示,2018年公司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公司将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扬长避短,迎难而上,坚定信心、砥砺前行,力争把公司做大、做强、做优,成为供气稳定、安全可靠、服务一流、管理科学的新型城市燃气企业。(周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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