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易法通30日起被实施风险警示 变更为“ST易法通”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郭净净 2018-03-30 12:58: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3月29日,新三板公司易法通发布公告称,自明日起(2018年3月30日),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证券简称为ST易法通。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并于2018年3月28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8]第25-00009 号”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 2017 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125.22万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股票转让实施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标注并公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