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技巨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IPO仅用30多天过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我国资本市场发行、退出环节近期释放的改革讯号,引起市场关注。不少业界人士认为,发行、退市机制的日趋完善,为A股市场引入了有进有出的新鲜“活水”。
一段时间以来,受制于A股的发行体制原因,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BATJ)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高科技企业纷纷在海外上市,成为A股市场的“痛”。
如今,情况正在发生变化。今年2月1日,富士康招股书申报稿上报,3月8日首发申请就获得通过。30多天的“闪电”过会,显示出中国资本市场正在积极拥抱创新型企业。
据富士康招股书介绍,公司是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及工业机器人专业设计制造服务商,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依托于工业互联网为全球客户提供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解决方案。
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表示,相关部门正在抓紧为新经济“独角兽”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上市提供条件,做好试点和准备工作,目前深交所层面的规则准备已经基本完成。今年深交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如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新经济,要为“独角兽”企业在深交所上市开设绿色通道。
在IPO常态化持续推进、加速拥抱创新型企业的同时,退市制度作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安排,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完善市场机制意义重大。
长期以来,退市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股市。部分“不死鸟”公司的存在助长了炒作绩差股的歪风,扭曲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认为,资本市场需要有进有退的良性机制,真正成为“活水”。
3月2日,证监会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化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进行完善。
随后,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规定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同时,明确重大违法退市的实施程序。同时,实施办法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加大对重大违法公司退市的执行力度。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制度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控金融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形成“有序进退”的市场格局。业界人士认为,有进有退,资本市场方能成为一池“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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