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保监会连发三张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因为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平安人寿、新华人寿、中再资产三家保险机构领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上述三家保险机构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
为此,保监会要求,上述三家保险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同时,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保监会表示,自收到上述监管函之日起,上述三家保险机构应在一个月内报送有关整改情况。保监会将持续跟踪上述三家保险机构的检查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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