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峰股份实控人李恩山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三年半)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2月23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微信ID:zqsbxsb)讯,2月23日,港峰股份(870496)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恩山先生通知,其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李恩山因在任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刘家码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存在违规行为,涉嫌职务犯罪,被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进行起诉。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恩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李恩山表示不准备进一步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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