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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由25%增至30.01% 德纳影业再获红星美凯龙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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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转让系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德纳影业的流通股。2017年12 月29 日,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会议同意收购德纳影业股份,与德纳影业股东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原标题:持股由25%增至30.01% 德纳影业再获红星美凯龙增持)

2月22日,新三板公司德纳影业发布公告称,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德纳影业股份150.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增至30.01%。

同一天,公司一致行动人鲍春雷、童黎明及孙志华签署《关于<关于共同控制浙江德纳影业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协议各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不存在《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现状发生变化。

此次转让系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德纳影业的流通股。2017年12月29日,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收购德纳影业股份,与德纳影业股东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2017年12 月29 日,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会议同意收购德纳影业股份,与德纳影业股东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1月28日,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鲍春雷、童黎明、沈晓燕、丁金晶、孙志华、宋新、朱晓蔚、叶国强、赵何、陈亚玲、董丽华、钱杏珍签署《关于浙江德纳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218,609,146 元收购德纳影业52.05%股权。本次权益变动为该收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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