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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上市制度改革将推进 投行筹谋“四新”企业价值挖掘

来源:新三板在线 2018-02-06 13: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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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正成为2018年开年以来监管层频频表态的内容。在投行人士看来,保荐“四新”企业上市,对投行的挑战在于,不仅要把模式讲清楚,还要让监管层、投资者理解、相信拟上市企业的数据是可确认的。

(原标题:发行上市制度改革将推进 投行筹谋“四新”企业价值挖掘)

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正成为2018年开年以来监管层频频表态的内容。而这些具有“风向标”意义的表态,对处于企业发行上市一线的投行来讲,影响无疑也是深远的。

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简称“四新经济”)的支持力度,正成为2018年开年以来监管层频频表态的内容。而这些具有“风向标”意义的表态,对处于企业发行上市一线的投行来讲,影响无疑也是深远的。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有券商投行部门已在积极储备相关项目,也有券商投行部成立了专门对接新经济企业的业务部门。有投行人士告诉记者,投行人员不仅要在拟上市公司行业筛选上做出倾斜,更重要的是对“四新经济”的行业描述及会计处理提出更高要求。简单来讲,就是既要推荐符合政策支持的企业,又要简明扼要地讲清楚其经营模式、会计核算。

加大对“四新经济”企业支持力度

日前召开的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指出,以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今年1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声力挺新经济。1月19日,上交所副理事长张冬科表示,要积极拥抱新经济,这是今年上交所发展的重点任务,通过实施“新蓝筹行动”,支持一批新一代的BAT企业成长,成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蓝筹企业。深交所副总经理彭明指出,针对创新创业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特点和股权特点,推动优化IPO发行上市条件,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企业上市,扩大创业板的包容性。

有业内人士指出,新经济正在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线之一,如智能制造、互联网等。宏观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某种程度上也要求发行上市制度进行改革。

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盈利能力和前景比较好的企业在向“四新经济”领域集中,部门也在积极做这方面的项目储备。

不过,平安证券指出,从当前上市标准看,高新产业往往处于技术或商业模式前沿,虽然成长前景良好,但也面临着巨大的商业风险,部分企业发展初期难以盈利。目前,A股上市标准主要根据传统产业设定,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均要求严苛,尽管创业板对此类要求显著放松,但包容性依然不够。

华东某券商投行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以往“四新经济”企业,尤其是后三项,业务模式、盈利模式较新颖,无先例可循,较传统行业来说,其经营模式、会计核算区别很大,相应的会计准则及应用、解释对该等业务均无具体规定,因此给审核带来较大难度。目前IPO审核,对财务部分要求更高,审核人员对无参考、对照行业,看不太明白的业务模式和会计核算,往往持较谨慎的态度。

推进“四新”企业的价值挖掘

平安证券表示,对比美国的经验,资本市场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应成为国家创新制度的重要组成。通过拓展市场包容性、建立多层次市场等手段支持新经济发展是大势所趋。

在此背景下,不同于传统行业上市公司的保荐,有分析人士指出,新经济特点是“新”,企业价值、发展模式等往往较难被市场认可,要求投行具有较强的价值挖掘能力,当前投行在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深入。

在投行人士看来,保荐“四新”企业上市,对投行的挑战在于,不仅要把模式讲清楚,还要让监管层、投资者理解、相信拟上市企业的数据是可确认的。

前述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指出,现行监管逻辑是所有申报资料都要真实、可核查。目前接触了不少“四新”企业,难点就是如何符合现行的监管框架,如果在数据、流程上没有较好的可核查性,很难通过监管审核。

“现在监管层提出了改革发行上市制度,期待后续是否有更明确的细则,方便投行做企业辅导、保荐。例如电商企业,数据量非常大,而这些数据更多的依赖电商企业提供,对这些数据的进一步核查,要做到怎样的程度,能符合监管要求,我们也还不清楚。”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从政策精神到具体落地,会有一个时间差。对于投行而言,要未雨绸缪,加强沟通,并能够在披露过程中做到简明扼要,突出材料的明晰性和可理解性,尤其是对上述行业的收入确认、收入与成本的配比等方面。

关键词:改革发行上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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