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让资产经营不达标 沃森生物将承担相应赔付责任)
3日早间,沃森生物发布公告称,此前协议转让的子公司河北大安,因相关承诺未达标,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显示,公司接到当初的交易对手方杜江涛通知,截至2017年年末,主营血液制品业务的河北大安2017年已实现的血浆采集量为91.13吨,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年度142.5吨的最低承诺值(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不低于150吨、200吨、250吨,实际完成95%即可)。杜江涛与博晖创新就履行协议约定的赔付事项达成一致,由杜江涛先行赔付29.72%河北大安股权补偿博晖创新。
回溯此前方案,2014年10月,沃森生物将其持有的河北大安46%股权以6.35亿元价格转让给杜江涛,而后者即博晖创新实际控制人。同时,河北大安另一名股东前海煌基将其持有的2%股权以2760万元价格转让给卢信群(博晖创新现任董事长)。
那么,为何会涉及对另一家上市公司博晖创新的赔偿?因为在前述转让披露仅两个月后,博晖创新即宣布重组事项:计划向杜江涛、卢信群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河北大安合计48%股权,交易价格为6.62亿元。至此,通过杜江涛的一次短期过渡,博晖创新成为河北大安第一大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该出售资产进入沃森生物的时间并不长。据查,沃森生物对河北大安的收购始于2012年9月,公司分两次共斥资8.66亿元买下河北大安90%股权。从当时河北大安业绩情况看,实际经营并不理想。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4年前十月,其净利润分别约亏损68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直至2015年才扭亏为盈,在2016年前十月达到3000万元。
2016年12月,公司表示,拟将其所持有的河北大安31.65% 股权转让给杜江涛,转让价为4.53亿元。转让完成后,沃森生物的持股比例降至14%(2016年3月,沃森生物对河北大安增资1.65亿元,持股比例由44%升至45.65% )。
这也解释了3日早间公告中,公司最后所提示的,若河北大安在2018年、2019年的血浆采集量未能达到相应最低承诺值,公司还需承担相应赔付责任,但最多以其所持河北大安14%股权为限。
事实上,早在2017年三季报中,博晖创新就有过风险提示。公司三季报显示:“预计2017年度采浆量达到承诺量的可能性较低,存在发生以河北大安股权进行赔付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需要计提部分商誉减值。”据披露,博晖创新收购河北大安形成商誉7.49亿元,如果2017年年末发生计提减值,则存在公司该年度扣非净利润出现亏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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