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力生物称尚不清楚总体债务情况)
深交所对龙力生物债务违约问题的关注不断升级。继2017年12月19日下发关注函、12月27日下发监管函后,1月2日晚间又发出关注函。
龙力生物1月2日午间披露的对监管函的回复称,对总体债务情况尚不清楚。但公司同时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则显示,其担保余额较中报披露的金额增长超过8亿元。此外,包括公司基本户、基本往来账户以及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11个账户悉数被冻结,冻结金额为1034.16万元。主要账户被冻结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于监管部门关注的债务、资金等核心问题,龙力生物的回复均语焉不详,这也导致深交所在几个小时后快速发出针对公司债务违约的第三封函件。在1月2日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公司严肃认真核实,尽快回复前期函询问题;同时要求公司说明内控是否完善、有效。
主要账户被冻结或被“ST”
1月2日午间,公司在对监管函的回复中表示,公司基本户、基本往来账户以及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开立的四个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2月18日,也就是公司债务违约问题曝光后。
针对资金冻结问题,深交所在1月2日的关注函中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被银行冻结的11个账户的申请冻结金额。
龙力生物同时表示,上市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数目较多,部分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尚在统计核查中,后续公司将根据最终核查结果进行补充披露。
值得注意是,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约为27387.33万元,全部存放在开立在工商银行禹城支行的两个募集资金账户中,这两个账户均在此次被冻结的11个账户之列。尽管公司并未详细披露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资金数额,但11个账户仅冻结1034.16万元的数据说明,龙力生物近2.74亿元的募集资金在下半年已被消耗到所剩无几。这两个多亿募集资金是在下半年全部投入了募投项目还是被挪作他用,公司并未详细披露。
公司董事会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深交所在1月2日的关注函中也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已触碰《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情形。该条款规定了交易所有权对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逾10亿元担保多数违规
龙力生物曾公开披露2017年三季末仍有9.36亿元货币资金、经营情况未出现急剧恶化状况,但年末却出现流动性危机,连1.4亿元的借款都无法偿还。公司近10亿元货币资金去向何方、债务负担到底有多重,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
公司在回复中对当前的债务情况却语焉不详。公司称,正在对现有全部债务及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进行核查落实,部分债务后续还款安排也尚在与债权方协商沟通之中;公司也在积极通过多种方式缓解流动资金暂时性短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盘活部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以资产抵押借款等方式。现阶段工作量较大,公司暂未能取得全部债务的准确信息,后续公司将根据核查结果及时补充披露。
尽管直接的债务负担无法得到确切数据,但公司在回复交易所问询的因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情况时还是爆出了大“地雷”。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达到105654万元,其中仅有25640万元签有反担保协议。公司对外担保中包括对山东贺友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13840万元、对山东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14900万元、对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泉林嘉有肥料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为43824万元、对山东福田糖醇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8990万元等。
尽管相关担保对象曾出现在公司此前披露的信息中,但超过10亿元的担保余额则远远超乎公司此前的披露。公司2017年中报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25270万元,担保余额为22184.54万元。也就是说,公司在下半年新增担保超过8亿元。
根据龙力生物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但中国证券报记者翻阅公司相关公告,在近半年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中均未涉及对外担保事项。也就是说,公司下半年新增的担保均未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构成违规担保。
公司表示,目前正在对被担保对象目前的经营状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债务违约的情况或迹象等进行重新评估,评估上述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是否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后续也将继续配合监管对该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核查。
深交所在1月2日的关注函中也再次敦促公司尽快披露目前已核实的银行账户情况、现有债务的具体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等形成的或有债务具体情况、公司货币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并要求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月4日前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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