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建新集团重整计划获裁定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01-03 07:54: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建新集团重整计划获裁定)

建新矿业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盘中直播 独家诊股

新年伊始,建新矿业大股东建新集团重整事宜终于迎来曙光。公司1月2日晚间公告,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具《民事裁定书》,批准建新集团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其中涉及建新集团引进重整方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事项,若该计划实施并完成,国城控股将持有新建新集团85%股权,以刘建民为领导的原经营管理层设立的持股公司持有新建新集团15%的股权,即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国城控股,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吴城。

资料显示,建新集团前身为甘肃徽县建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 年,2003年更名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亿元。该集团独资、控股、参股数十家公司,大多为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民。此前,受市场影响,致使其流动性不足,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又引发多起债务诉讼,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未完工的建设项目全部搁浅,集团经营陷入困境。经评估,建新集团实际可用于偿债资产的清算价值为41.13亿元,审查债权总额133.06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根据重整方案,重整方将合计注资50亿元,其中42.5亿元用于清偿债务。在重整计划批准且下属拟持续运营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包括债转股方案)获得债权人认可并通过后,重整方承诺将注入其余7.5亿元资金,用于建新集团下属拟持续经营企业的扩建、技改、建设和正常生产等。

据建新集团介绍,此次采取破产重整将明显优于破产清算。破产清算下,以评估清算变现价值41.13亿元,普通债权97.57亿元,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仅为6.59%。而在重整方案中,偿债资金为42.5亿元,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将提升至8%,且将快速变现;同时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清偿率也将得到明显提升,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的权益也能得到更好保障。

资料显示,本次破产重整的重整方国城控股,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吴城,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矿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品及金属国内贸易、国家许可的进出口业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城矿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