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鑫莲业大额借款不审议、不披露被责令改正)
12月28日,文鑫莲业(832692)发布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福建证监局核查,发现文鑫莲业分别于2016年12月23日、26日向厦门鑫投商贸有限公司借入共计4000万元资金用于临时周转,并将收到款项存入其在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立的定期存款账户。
对该大额临时周转借款,文鑫莲业未签订合同,未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文鑫莲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福建证监局要求文鑫莲业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一是应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二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三是根据公司规定开展内部问责,督促有关人员勤勉尽责。
关键词:文鑫莲业大额借款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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