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扬股份控股股东减持240万股

来源:挖贝网 作者:文婷 2017-12-21 16:16: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挖贝网讯 12月19日消息,锐扬股份(839372)控股股东曾伟于2017年12月18日在股转系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240万股,股份减少4.29%,当前持股比例为10%。

据了解,2017年12月18日锐扬股份控股股东曾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240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曾伟持股14.29%,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

据了解,此次转让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锐扬股份的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中国电子学会电子机械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全国电工电子设备结构与工艺标准化委员会(IEC48D)专业委员。中国锻压协会聘为专家组装备专家。1990年至1993年就职于中信机电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1994年至2001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部结构造型部。2002年至2016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2017年4月起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12-18/1513588506_277067.pdf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