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珠峰境外并购接问询函)
西藏珠峰12月19日披露了其海外收购事项的最新进展。20日,上交所对公司发出了问询函,要求公司对方案所涉及的其作为参股关联方提供全额财务资助以及交易完成后并购标的控股权的承接形式等问题作出说明。
根据披露,公司拟对境外参股公司NNEL(持股比例45%)提供最高2.65亿加元(合2.07亿美元,或人民币13.65亿元)融资,用于其以不高于2.65亿加元现金对价收购从事锂资源勘探开发的境外上市公司Li-X全部股份。
交易所关注到NNEL本次海外收购的总现金对价不高于2.65亿加元,即上市公司作为境外参股公司NNEL的持股45%的股东,不直接进行收购,而是对本次收购提供全额财务资助。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这种交易架构设计的具体原因以及提供资助的资金来源。此外,问询函还要求公司说明NNEL的持股55%的另一股东歌石祥金(其持有西藏珠峰15.31%股权)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资助,这样的财务资助方式是否存在明显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不仅如此,上交所还关注到一个细节。公告显示,若本次交易完成,标的资产Li-X将私有化,由NNEL对境外全资锂矿项目直接控股,并继续融资开展碳酸锂提取的基建生产投资;或者,待公司拟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募集设立完成,经相关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向基金转让本次拟收购项目的控股权,由基金提供开发项目资源所需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两种情形,公司均将拥有项目优先购买权。
而该并购基金系西藏珠峰今年8月与歌石祥金、华融华侨拟成立的西藏珠峰歌石华融资源投资并购基金,总规模约为100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在12月6日公司披露的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中,公司称,由于基金管理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更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故不能进行任何募集认购行为。
基于此,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方案的选取标准,标的资产主要锂矿项目所处的开发阶段、后续投入金额和具体的时间安排。此外,问询函还要求公司说明,为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与歌石祥金等合作方约定有具体的退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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