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化纤被自然人举牌)
南京化纤12月4日晚公告称,公司股东金光华系公司股东金婷女士的父亲,二人为父女关系,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两股东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南京化纤股票1342.44万股,占南京化纤总股本的4.3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光华及金婷两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0.29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34%。本次权益变动之前,金光华和金婷合计持有南京化纤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南京化纤总股本的0.97%。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金光华及金婷基于对南京化纤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市场价值的认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南京化纤股份。其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南京化纤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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