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12月1日消息,季丰电子(870641)控股股东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洋森于2017年11月29日在股转系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21万股,股份减少1.25%,当前持股比例为48.09%。
据了解,2017年11月29日季丰电子控股股东季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洋森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21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季青投资持股49.33%,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48.09%。
据了解,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方式履行相关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1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季丰电子流通股21万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340095W,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定学,成立于2015年03月09日,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505弄55号5幢102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
陈洋森,汉族,1968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0年10月毕业于杭州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1987年08月至1996年09月在浙江省江山市林业局下属林业派出所、检查站担任副所长、站长职务;1996年09月至1999年05月在江山市林业总场担任场长职务;1995年至今在江山市绿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2015年03月至2016年05月在季丰有限担任董事长职务;2016年05月至今在季丰电子担任董事长职务。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11-30/1512027436_396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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