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源电力向控股股东转让部分应收账款)
长源电力28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荆州热电,控股子公司荆门发电、长源一发拟将其持有的2017年12月部分应收账款(电费)余额合计24,500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转让价格在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等因素后,经评估确定为24,411.19万元。通过应收账款(电费)的及时转让,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能加快电费资金的回笼,压降应收账款余额,提高公司流动资产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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