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鹰股份子公司在越南签下1.8亿美元大单)
宝鹰股份(002047)11月6日公告称,2017年11月3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国际”或“承包人”)与越南成都投资开发与建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业主”或“发包人”)签订了《椰林湾双子塔公寓式酒店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合同价款暂定金额1.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1.92亿元)。
成都投资开发与建设股份公司(THANH DO INVESTMENT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JSC)注册地址在越南河内市堆多区乌市椰坊皇桥路36号,法定代表人为阮成楠(NGUYEN THANH NAM),注册资本300,000,000,000越南盾,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住宅、公寓、酒店、办公楼、工业园区等投资开发业务。
椰林湾双子塔公寓式酒店位于越南岘港,总建筑面积17.23万平方米。双方本次合作的工程内容为: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包括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的深化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工作、物资运输工作、建设主体结构工作、机电安装及调试工作、室内外装饰装修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消防改造、暖通、园林绿化工作,以及工程顺利建成和运转所需的其它服务。
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约占宝膺股份2016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7.49%,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同是公司与“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签订的合同。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工程市场,并将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深化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及目标。公司已成功实施了多个海外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建筑装饰工程总包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具备合同履行所需资金、技术、人才和产能等要素,具备海外工程总包项目执行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本次签署的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涉及国内与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本次签署的合同是公司众多海外合同的一部分,公司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本次合同业主形成依赖。
不久前,宝鹰股份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与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建南方”)、刘慧永、程纪平、张珏等16位自然人签订了框架协议书,拟以2.17亿元价格,将所持有的中建南方51%股权转让给刘慧永等人。
资料显示,中建南方成立于2000年6月,注册资金6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中建南方51%股权是宝鹰股份此前并购来的。根据公告,宝鹰建设于2014年9月28日,以2.07亿元对价收购了中建南方51%股权。中建南方原股东承诺,目标公司2014年至2016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72亿元。
装饰行业有自己的特点和特性,作为轻资产企业,管理团队是企业核心。宝鹰股份出售中建南方基于三大因素:一是利润承诺期已满,就承诺期满后宝鹰股份如何对中建南方管理层进行更有效的激励和管理,还未能寻找到让双方满意的模式。二是中建南方原股东(管理层)团队提出希望购回股权、独立发展的计划后,已对该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三是收购后双方整合效果并不明显,公司资源未能得到有效配置。
宝鹰股份表示,实施本次交易,将避免可能的团队管理风险,减少管理链条,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益,同时增加了公司的运营资金,也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公司既定的其他战略业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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