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9月20日消息,新扬新材(839873)股东李俊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林和聂世英于2017年09月18日在股转系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50万股,股份减少1.24%,当前持股比例为69.04%。
据了解,2017年09月18日新扬新材股东李俊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林和聂世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50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李俊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林和聂世英合计持股70.28%,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69.04%。
据了解,本次转让系李俊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新扬新材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俊,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年8月至1997年9月于扬州红星针织厂任职技术员;1997年9月至2002年5月于扬州市邗江方巷文教玻璃钢厂任职技术科长;2002年6月至2006年12月于扬州新扬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任职监事;2007年1月至2015年9月于扬州新扬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任职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于扬州哈迪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任职执行董事;2015年1月至今于贵州航新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任职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于扬州航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09-19/1505806554_287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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