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名董监高弃权表态半年报 中毅达收上交所监管函)
一份扭亏的半年报,因上市公司高管弃权表态而引发监管关注。上交所8月30日向中毅达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2017年半年报审议会议和仍未披露实控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中毅达8月27日晚间披露的半年报显示,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7.36万元,同比扭亏。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66.48万元。
不过,这份扭亏的半年报并未得到全体高管的认可。中毅达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监事张秋霞和副总经理陈飞霖对公司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弃权表态。
根据中毅达披露的公告,董事李春蓉弃权理由是,上河建筑业绩承诺未出专项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1 亿流动资金借款用途未披露。独立董事张伟则表示,鉴于 2016 年年报中存在的错误,2017 年半年报中的重要数据未经审计,无法判决报告的客观性。监事张秋霞放弃表态的理由是公司实控人的情况至今未披露且未在半年报中说明,以及2016年年报中存在多处错误。副总经理陈飞霖认为,上河建筑 2017年1-4财报净利润正在审计中,不能保证本期财报准确性。
另外,中毅达半年报还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化,股权受让相关方仍未核实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发函敦促相关四方,配合财务顾问核实公司最实际控制人。
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中毅达说明此次董事会、监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的具体情况,相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否充分保障了参会董事和监事的各项权利,并应提供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记录。
对于媒体报道的“公司某核心高管认为上述人员投弃权票主要为免责和自保”的说法,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该报道的真实性,并请上述董监高说明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半年报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是否存在为免责和自保而投弃权票的情况。
就投出弃权票,相关董监高给出了涉及公司运营情况的多项原因,上交所对此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上河建筑专项审计的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1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的具体用途以及2016年度报告中的错误情况对2017年半年报的影响。
此外,上交所再度关注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事宜。上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说明核实情况、履行督促义务情况,以及深圳乾源等相关方、公司董事会至今未能落实监管要求,披露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等相关重要信息的原因。
在监管函中,上交所强调,深圳乾源等相关方和公司董事会应尽快落实监管工作函中的各项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交易所已按规定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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