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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泉实业控制权转让终止 上交所发函“刨根问底”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王一鸣 2017-07-27 09: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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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泉实业控制权转让终止 上交所发函“刨根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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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晚间,江泉实业(600212)披露了控股股东宁波顺辰与上海超聚金融终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面对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突遇变故,上交所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详细说明控股权转让的具体进程;说明在签订前述框架协议时,是否充分评估协议的可执行性,并提供事实依据等等。

上交所表示,对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交所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严肃处理。

受让方支付能力存疑

公司曾于5月25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现实,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拟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4日下午起连续停牌。6月8日,宁波顺辰与上海超聚金融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转让价格为15.5元/股,较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溢价幅度超过100%。股份转让价格等是对股价产生影响的敏感信息,但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却不具强制约束力。股票复牌后,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

彼时公司披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公告中,未披露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后续安排、正式协议签署须满足的条件等事项。经上交所此前问询,公司称受让方的实际控制人刘岩通过上海超聚金融持有10余家企业股权,且名下具有多套房产,近期有出售部分企业股权筹集支付本次购买公司股份价款的考虑。上市公司收购中,出让方应对收购方的收购能力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而收购方的收购能力是投资者投资判断的重要基础。

由此不难发现,上海超聚金融需要通过出售公司股权来筹集资金,其支付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并且,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信息披露存在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对投资者也存在一定的误导。

郑永刚算盘落空?

在公司披露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上交所还曾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高溢价转让的合理性,并要求公司说明受让方的履约能力等信息。

7月26日晚在公司披露终止公告后,上交所同日又下发监管工作函,对公司的控制权转让终止事项刨根问底,并严查忽悠式转让,防止公司不当信息披露影响二级市场股价。

据悉,控制权转让事项,历来是上交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前期,上交所发布的监管问答中,对于控制权转让信息披露,特别是高溢价转让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后续,忽悠式转让将成为上交所强化一线监管的重要方面。

终止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中,江泉实业披露仍然在筹划控制权转让。对此,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明确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应当严格履行信息保密义务,按规定分阶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充分揭示风险。

据观察,今年以来,壳公司价格逐渐回归其内在价值,投资者愈发理性。作为玩壳高手,郑永刚先后入主江泉实业(600212)、新华龙(603399)、希努尔(002485)等公司。其中江泉实业是较为典型的壳公司,郑永刚入主后其重组前前后后多次失败。业内人士指出,随着重组收购政策的收紧和市场监管的加强,玩壳生意急转直下,郑永刚的如意算盘恐已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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